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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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预算金额:¥60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级、****中心开展具体业务的要求,减轻我院临床医生的上报负担及公共卫生科上报效率低、数据整理工作量大、无法保证数据准确度等痛点,我院计划向原信息化系统承建厂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公共卫生上报系统,具体原因如下:
1、我院现有HIS、LIS、PACS、EMR、病案管理等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前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阳健康)以一体化模式承建落地。整套系统软件著作权、底层源代码、数据库架构、接口协议均归属众阳健康,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前期签订的合同、保密协议约束,系统底层代码不予对外开源,任何外部第三方软件厂商无法获取院内现有系统底层技术资料与授权权限,在技术来源层面具备产品唯一性、供应商不可替代性。
2、公共卫生上报系统深度依赖院内现有系统的数据,仅原厂商可实现全量数据互联互通,公共卫生上报系统核心功能是自动抓取患者就诊、检验结果、影像诊断、病历文书、出院病案等全维度原始数据,依托院内现有数据库完成数据清洗、规则匹配,并按照各级疾控规范生成标准化上报报文。其他供应商因无法获取现有 HIS、EMR、LIS等系统底层代码、数据库逻辑规则,无法实现系统之间数据的全量、完整、实时调取,无法满足疾控上报的数据完整性、及时性等硬性要求。唯有原承建厂商众阳健康熟知全院一体化系统架构、数据字典、业务逻辑,可依托原生底层接口完成公共卫生上报系统部署,实现全业务系统数据对接。
3、全院现有信息化建设遵循统一建设标准、技术架构、数据逻辑规范,公共卫生上报系统作为院内一体化信息化体系的延伸模块,由众阳健康继续建设能够延续原有系统的技术标准,实现架构统一、编码统一、数据口径统一、运维体系统一,可长期保障院内信息化系统的平稳运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公共卫生上报系统。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上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365天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发布时间:2026-06-12 11:26:41
采购编号:****
座机电话:0468-****158
服务实施地:**省**市工****工厂路90号**市传染病院
采购单位:**市传染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