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12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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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沪通铁路二期(浦东段)配套高东镇芦九沟河道建设工程林地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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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区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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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为确保沪通铁路建设水系平衡,进一步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调度需要,拟尽快实施沪通铁路二期(浦东段)配套高东镇芦九沟河道建设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需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林地进行占用林地研究,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工可报告,配合审批流程并取得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批复。 根据浦东林业部门征询反馈及现场踏勘确认,本项目涉及占用林地(三调地类林地)0.0246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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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
服务金额 |
12.8491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24〕54号) |
一年多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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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时限 |
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取得项目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批复,工可编制周期60日历天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6-23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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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6-23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6-2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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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要求 |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 |
人员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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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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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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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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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刘容豪 |
项目联系方式 |
150****6122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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