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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12
| 项目名称 | 九河乡小阿昌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九河白族乡甸头村小阿昌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杏友 |
| 联系人 | 和振川 | 联系电话 | 159****68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550 | 环保投资(万元) | 4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玉龙县九河乡北高寨村投入550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来源为**援滇资金。建设内容:1.铺设HDPEDN300双壁波纹管1800m、UPVC排水管支管9000m、检查井200座、中大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器3套,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器3套,总处理量100吨/天,配套储能型光伏发电装置及土建配套设施,出水达到一级A,投入450万元;2.修复道路500㎡及**占地170****中心1座,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休息座椅10套,合计97.35万元;3.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合计6.25万元。项目不设施工营地,食宿依托周边农户。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砂石车辆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农户隔油池措施后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排放至人工湿地后用于农田灌溉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建设,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和破损石料综合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已获批弃渣场填埋。2.光伏、太阳能废电池由厂家更替回收;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到附近垃圾收集点;4、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减少地面扰动。专人负责管理相关机械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对环境的生态影响。 | ||
| 承诺:**** 李杏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杏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