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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ED3PLP7T | 建设单位法人:王骞 |
| 高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隆庆街9号1幢 |
|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62-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隆庆街9号1幢 |
| 经度:116.504610 纬度: 39.801540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6 |
| 经环保审字〔2025〕01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ED3PLP7T001Z |
| 2025-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 |
| 3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AED3PLP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谱****公司 |
| 911********463593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463630N | 竣工时间:2026-03-19 |
| 2026-03-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0 |
| 2026-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7287 |
| 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实际建设情况: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
| ****实验室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零部件90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零部件90000件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原材料切割-机加工-打磨-焊接-清洗-擦拭-装配、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原材料切割-机加工-打磨-焊接-清洗-擦拭-装配、包装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生活污水须经厂区化粪池消解后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2、本项目产生的打磨粉尘****设备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须经SDG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实验废气须经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机加油雾须经机床配套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须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分类、贮存、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中废油、油雾净化器废滤芯、废切削液、电火花油废过滤棉、脱脂废液、氟锆酸废液、蒸馏浓缩液、废水处理废滤芯、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腐蚀液和废溶液、废试剂瓶等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应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建设单位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 4、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65dB(A),夜间不得超过55dB(A),东、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70dB(A),夜间不得超过55dB(A)。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须按标准建设,应设自动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消解后排放,污水排放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2、本项目产生的打磨粉****设备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气经SDG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机加油雾经机床配套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须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取消实验内容 3、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分类、贮存、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中废油、油雾净化器废滤芯、废切削液、电火花油废过滤棉、脱脂废液、氟锆酸废液、蒸馏浓缩液、废水处理废滤芯、废SDG吸附剂、废包装桶、废氟锆酸瓶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完全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已经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 4、本项目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管道间采用软管连接、室外风机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西北、西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北、东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发区****建设局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实验室建设,本项目化学品种类减少,购买均为小容量包装,随用随买,不再专门设置化学品贮存场所,严格落实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同时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物资,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
| 因取消实验环节,不再涉及实验废气及化学品贮存场所。其余均已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本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须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 3、该项目投产后不得超过环评中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目前项目已建成,未出现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情况。 2、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1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5年11月6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登记证编号为****0400MAED3PLP7T001Z。 3、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总量均未超过环评中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35 | 0 | 0 | 0 | 0.135 | 0.135 | |
| 0 | 0.4266 | 0 | 0 | 0 | 0.427 | 0.427 | |
| 0 | 0.0176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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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处理工艺为pH调节+超滤+低温蒸馏系统,处理规模为3t/d | 系统设置3处电导率测试设备,判断清洗废水的水质能否满足回用需求,不满足回用需求的水自动打入到超滤系统,重新进行超滤及低温蒸馏,直至满足回用需求。 | |
| 2 | 化粪池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生活污水中水污染物浓度可达标 |
| 1 | 加工中心机加油雾的油雾净化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设备自带,****中心均配备,处理完之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标 | |
| 2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标 | |
| 3 | 湿式打磨除尘设备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打磨粉尘经配****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标 | |
| 4 | SDG吸附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清洗环节产生的硫酸雾、氟化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SDG吸附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DA001的硫酸雾、氟化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可达标 |
| 1 | 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管道间采用软管连接、室外风机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 南厂界和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北厂界和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管道间采用软管连接、室外风机基础减振等措施 | 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相应标准 |
| 1 | 固体废物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分类、贮存、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中废油、油雾净化器废滤芯、废切削液、电火花油废过滤棉、脱脂废液、氟锆酸废液、蒸馏浓缩液、废水处理废滤芯、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腐蚀液和废溶液、废试剂瓶等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应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建设单位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 | 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分类、贮存、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中废油、油雾净化器废滤芯、废切削液、电火花油废过滤棉、脱脂废液、氟锆酸废液、蒸馏浓缩液、废水处理废滤芯、废SDG吸附剂、废包装桶、废氟锆酸瓶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完全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已经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报开发区有关部门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须按标准建设,应设自动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 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发区****建设局备案,并与开发区应急预案联动。****实验室建设,本项目化学品种类减少,购买均为小容量包装,随用随买,不再专门设置化学品贮存场所,严格落实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同时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物资,防止火灾、泄漏、爆炸。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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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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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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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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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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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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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