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审计局关于对凤庆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 项目(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部分)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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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 项目(**省****公司代建部分)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日期:2026-04-09 10:21

2026年第2号(总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4月7日起,对**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省****公司代建部分)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县2012年、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省****公司代建部分)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的范围: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所有建设活动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及地点

审计时间:自2025年4月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5个工作日。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县滇红建投5楼会议室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杨世江(行政执法证号:250****6001),兼任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副组长、主审:李剑宇(行政执法证号:250****6010)

审计组成员:许琦 杨涛 中介机构5人

廉政监督员:杨世江(行政执法证号:250****6001)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剑宇 139****5679(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政府办公楼四楼

监督电话:088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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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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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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