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审计局关于对凤庆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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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公示
日期:2025-12-10 10:16

2025年第9号(总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2月15日起,****中学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中学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的范围: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所有建设活动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12月1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杨世江(行政执法证号:250****6001)(兼廉政监督员)

副组长兼主审:李剑宇(行政执法证号:250****6010)

审计组成员:许 琦 杨 涛

中介机构3人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中学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剑宇139****5679(根据工作需要, 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办公地点:****政府办公楼四楼(邮编:675900)。

监督电话:****办公室 0883—****642。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现场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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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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