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06-13 15:30:00 |
| 项目名称:****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 |
| 招标人:**** |
****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公示内容:
****
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
****合力叉车锂电池、高速充电器及锂电池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于2026年6月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6年6月11日在****盐化二楼会议室进行竞价,并于当日完成竞价工作。****小组经评审后提交了竞价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确认采购结果,现对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二、评审结果
| 成交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山****公司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 15:30 时至2026年6月13日 15:30 时(**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市**区走马乡洪家堰村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817-****555
2、采购监督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7-****353
公示期:2026-06-12 15:30:00 ~ 2026-06-13 15:30:00
联系人:****管理员
联系电话:152****3375
电子邮箱:
中标候选单位:
| 山****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 第1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第3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