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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高城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Ⅱ标
招标修改01
(编号:****改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已发布的**3#地块高城光伏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Ⅱ标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项目管理机构”注释第(3)条改为:“(3)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中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要求的可不提供。若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则项目经理业绩以对应的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及任命文件为准。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及任命文件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表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第1.4项改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税前金额(元) |
税金(9%)(元) |
合计(元) |
备注 |
| 1.4 |
暂列金 |
项 |
1 |
****1467.89 |
****532.11 |
****0000.00 |
不可竞争费用,含奖励金额。 |
此次招标不改变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