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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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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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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费家村西街西侧九号地房屋1124.9平方米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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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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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CY/04-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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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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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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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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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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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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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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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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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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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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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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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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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崔各庄乡费家村西街西侧九号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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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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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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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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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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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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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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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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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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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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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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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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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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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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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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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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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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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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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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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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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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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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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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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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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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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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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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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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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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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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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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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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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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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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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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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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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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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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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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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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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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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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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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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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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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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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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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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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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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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83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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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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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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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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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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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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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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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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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单价:房屋租金不低于1.9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半年付,上付款。
2.租赁期内免租3个月,全部于首个合同年执行。 3.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约定为准。保证金用途用于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出租期间,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 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项****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6.其他约定事项: (1)受让方须依法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 (2)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章建筑,未经甲方书****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3)租赁期间,受让方须负责缴纳租赁物经营期间的税费、土地使用税、房产使用税等各种税费; (4)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5)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征占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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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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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须**市依法设立或登记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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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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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1129.4平方米房屋。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办公、文化产业,项目用途为商业、办公、文化产业,不得出现禁限目录内的业态 3.占地四至:**费腾西街,西至村内闲置房,南至临4,北至村路。 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该标的所占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崔各庄乡减量地块范围。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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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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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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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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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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