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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县清溪镇 | 1,425,600.00元 | ****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91.8% | ****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百分比):91.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200 | 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约一年后,年终考核平均得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程德芳、查新中、邹莹(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收取1.84万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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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区柏杨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833-****433
名称:****
地址:******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6楼4号
联系方式:189****8209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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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