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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经2026年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1日—6月17日)。公示无异议,省科技厅将正式印发验收结果通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0871-****0330。
通讯地址及邮编:**市**区**路542号省科技大楼508室,650051。
附件:2022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验收结果
**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