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审批字〔2026〕100号
****殡仪馆:
你单位报来《关于**市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临民社请〔2026〕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殡葬领域的供需矛盾、生态压力与观念冲突日益凸显,传统殡葬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的双重需求,建设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成为破解**市殡葬行业痛点、回应群众期盼、践行政策导向的必然选择。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市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一期)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市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殡仪馆。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湖街**村葫芦套村北山麓,**1.5km为X165乡道,南至2.0km隔山为G331国道,西至1.0km隔山为鸭绿江,北至1.6km为**村。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结合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特性、规划布局及建设需求,**市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项目整体规划分为三期逐步推进实施。本次所实施的为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结合一期工程发展规划布局,确定**市生态节地公益性墓地总占地面积为300亩,本次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00亩(约66667平方米),修建5000个墓穴,其中:传统墓穴3000个,生态安葬区2000个;**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900㎡;并建设其他公共绿化、停车场、****广场等配套工程。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469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2400万元,剩余资金为地方自筹。
六、相关要求
****殡仪馆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管理部门规定实施项目,符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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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