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6〕437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6-12 |
****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北蔡镇中界杨桥等“**村”楔形绿地B05-01、B05-06等六个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6〕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区北蔡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改善该区域景观环境,进一步促进北蔡楔形绿地发展,原则同意北蔡镇中界杨桥等“**村”楔形绿地B05-01、B05-06等六个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北蔡楔形绿地内,**芳甸路,南至川杨河,西至莲荣路,北至莲安东路。涉及规划B05-01、B05-02、B05-03、B05-04、B05-05、B05-06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1公顷(以实测为准)。其中,规划B05-01、B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其余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室外水电等相关配套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地工程方案,与川杨河品质提升工程做好衔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着力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项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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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