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修编G7611**至**(**境)高速公路项目定额测定咨询服务
0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本补遗书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修编G7611**至**(**境)高速公路项目定额测定咨询服务》比选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文件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比选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中内容修改为:“指2016年06月0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标准发布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比选文件其余相同之处均作修改。标书代写
2、本项目服务期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在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下,3个月内完成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测算工作。比选申请函中服务期限为固定格式,无须作修改!
3、比选申请文件制作时,如联合体投标,签字盖章要求明确如下:
①当联合体参与比选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联合体协议书签字盖章要求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②当联合体参与比选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均填入同一个承诺函中,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签字盖章。
4、比选文件中“《****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补充计价依据编制及补充定额查定的通知》(川交函〔2016〕204号)修改为:“《****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和项目补充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5]245号)。”
5、比选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6月12日
| 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修编G7611线**至**(**境)高速公路项目定额测定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