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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公司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管理条例》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嵊****公司****水厂联合供水)
取水水源:****水库、上东水库、****水库、新**库
取水地点:
前岩水库发电管开口处(东经120°47′46″)(北纬29°45′00″)
上东水库大坝左岸山坡上(东经121°02′43″)(北纬29°36′02″)
****水库溢洪道进水口处(东经120°59′20″)(北纬29°36′14″)
****水库发电隧洞管处(东经120°59′27″)(北纬29°36′11″)
新**库发电管开口处(东经121°04′42″)(北纬29°31′44″)
新**库溢洪道进水口处(东经121°04′74″)(北纬29°31′76″)
年取水量:最大取水量1400万立方米,最大取(引)水流量47945立方米/天,取水保证率为95%。
若对本项目(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张林海(水政水**科)
联系方式:****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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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