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零星维修材料检测单位招标综合评比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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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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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材料检测单位招标综合评比结果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零星维修材料检测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 ****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费率
**** ******区兴春路376号4号生产车间 0951-****250 64%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零星维修材料检测单位招标 1 64% / 小型企业 服务范围详见综合评比文件要求 服务范围详见综合评比文件要求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检测单位服务周期为3年(2026年6月至2029年6月),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详见综合评比文件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孙海龙(组长)

采购方评委: 崔旭、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36元。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其中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按收费标准下浮35%计收;医用耗材项目按收费标准下浮55%计取。 备注:1.院内采购项目按照此标准执行;2.项目招标结束,核定招标代理费不足600元,按照定额600元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折扣成交,成交折扣为6.4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胜利南街
联系方式: 0951-****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恒信达****公司
地 址: **市阅****设计研究院7层
联系方式: 0951-****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彩琴、石嘉玉、邓银莎
电话: 0951-****377

九、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代理机构 :**恒信达****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6-12 15:02:15.0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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