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书院南路189-1号综合楼、6号楼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2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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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49.6184万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5日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租金底价 | 149.62万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7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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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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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 | |||||||||||||||||||||||||||||||||||||
| 特别 |
1、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 2、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长德晟评报字[2025]第0805-05号),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竞租人须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对标的现场踏勘。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书院南路189-1号综合楼、6号楼租赁合同》文本(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3、特别告知:出租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特别提醒优先承租权人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按时按要求在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4、本项目成交租金为不含税价格,租赁期间因租赁事项产生的增值税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在支付租金的同时,将对应增值税款项一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租金,每月7日前须支付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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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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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7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月租金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笔月租金,则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7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15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且无其它欠款,在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时退还(不计息)承租押金;若房屋及附属设施受到损坏,则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否则承租方有权将承租押金用于修复房屋及设施,余额部分在结算后无息退还。 8、本项目成交租金为不含税价格,租赁期间因租赁事项产生的增值税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在支付租金的同时,将对应增值税款项一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方仅提供租赁标的物现状,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进行内外立面装修及手扶电梯购置安装。外立面装修的变更(如须通过规划等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其他永久或临时广告牌的位置安放须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承租方将所有装修竣工资料、及图纸等的纸质及电子档交出租方存档一份。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7、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8、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装修改造要求: 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以实际现状交付,出租方只提供营业场所,承租方经营所需资产(含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均需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办理,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装修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3、承租方对标的房产的装修须按**省有关规范进行,****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 4、承租方须承诺:竞租成功并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后,其经营用途仅限于医疗卫生行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李先生,136****7096 | ||
| 竞价报名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200000元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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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1、出租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待定承租方,**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名,则待定承租方直接成为承租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则各意向承租方及待定承租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的,成为承租方。 2、出租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各意向承租方须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的,成为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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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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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年租金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185****6699(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茶子山路112****中心B座1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何先生 188****0563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