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电站项目基本信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电站****电站)于1970年开工建设,于1976年完工,1980年正式投产发电。****电厂工程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的水利工程,****电站,工程枢****水库大坝、引水隧洞、调压井、引水明管、****电站厂房和升压站。
2014****电厂进行增效扩容,现已完工,增效扩容内容主要包括对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更新改造、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控制保护设备更新改造及设备基础改造等。改造后,装机容量由原24MW改造为28.8MW,设计水头由原225m改造为215m,单机流量为3.2m3/s改造为3.91m3/s。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1****2878
地 址:乳源县东坪镇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司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51-****090
邮 箱:****@qq.com
地 址:**市**区沐溪大道创智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公众均可下载填写。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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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