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12日拟对****年产2万吨模具钢锻件及模具毛坯件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台环建(三)示[2026]33号 | 年产2万吨模具钢锻件及模具毛坯件加工项目 | **市**县海润街道泰清路56号 | **** | ****拟投资 1000 万元,租赁******公司位于**县海润街道泰清路56号的闲置工业厂房(租赁建筑面积7892.09m2),同时引进锯床、车床、电炉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万吨模具钢锻件及模具毛坯件加工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水淬烟尘产生量较少,车间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淬废水使用一段时间后需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