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归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完整和安全,根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人落实招标档案管理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 号)规定。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定:(八)加强招标档案管理。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招标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招标档案。加快推进招标档案电子化、数字化。招标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篡改、损毁、伪造、擅自销毁招标档案,或者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中不如实提供招标档案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 号)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招标人要加强招标投标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包括招标事项核准文件、招标计划公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变更内容、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评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审查材料、定标过程记录、中标结果公平性自查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变更内容、公示、异议处理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标投标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招标投标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二、工作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要求归集对应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归集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提交招标人。
(一)归集主体。招标人、招标人授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档案范围。****(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供归集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招标计划公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变更内容、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评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合同变更内容、公示、异议处理,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归集方式。
1.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账号自行归集,账号内的档案包括交易平台推送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上传内容。
2.通过递交手续材料,****中心现场拷贝(复印)归集。
3.通过截图(另存)方式自行归集公示的网页。
(四)时限要求。
1.关于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资料。
项目评标结束后,交易平台赓即推送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资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自推送之日起 90 日内(自然日,下同)自行下载归集。
2.关于非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通过交易平台推送;本通知发布前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项目的非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自本通知发布后即行推送。上述推送资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推送之日起 90 日内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归集。由于部分历史项目资料进行了迁移,出现交易平台不能自动推送的,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80 ****中心现场拷贝。
3.关于开(评)标音视频档案。
(1)本通知发布后新形成的开(评)标音视频档案,须在开(评)标结束之日起 60 ****中心现场拷贝。
(2)本通知发布前已形成的开(评)标音视频档案,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80 ****中心现场拷贝。
(3****中心场地开展“评定分离”定标的现场视频档案,须在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拷贝。
4.关于其他档案。其他能自行获取和不能自行获取的档案,本通知发布后新形成的档案,如能自行获取的,请自档案形成之日起 90 日内通过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或截图(另存)方式归集,如不能自行获取的,请自档案形成之日起 180 日内通过现场拷贝(复印)方式归集;本通知发布前已形成的,如能自行获取的,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90 日内通过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或截图(另存)方式归集,如不能自行获取的,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180 日内通过现场拷贝(复印)方式归集。
(五)程序要求。
****中心现场拷贝(复印)的档案,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项目档案利用审批表,按其指引的要求前来归集,其中,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归集时,须另提供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因电子文件档案、音视频档案等数据较大,如涉及拷贝该类档案,拷贝人员请自行携带存储空间大、传输速度快的移动硬盘前来拷贝。
(六)风险提示。
****中心存储设备、档案存放空间逐渐饱和,特别是开(评)标音视频数据占用存储空间大,部分历史数据存在被新数据覆盖已无法拷贝的情况,请各单位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务必按要求及时归集档案,避免出现档案遗失的情况,同时,鉴于归集档案资料工作量大,为提高工作效率,交易中心原则上针对同一项目只开展一次档案归集,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务必做好归集后的档案保存管理。
(七)保密要求。
招标人及授权归集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归集到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资料自获取后,自行落实保密、合规使用等要求,并做好知悉相关信息的人员管理,造成应保密的信息泄露、法律纠纷等,所有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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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