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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的公告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资 金占用成本,我中心对代收代管的历史沉淀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保证金因投标人信息变更、联系方式失效等原 因未能及时退还。现就集中清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截至2026年6月10日,我中心代收代管的投标有效期已截止、 应退未退的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 府采购网上竞价保证金、其他类资金等)。
二、集中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申请退还所需资料
(一)滞留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人工退还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6.****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竞价保证金承诺函(仅限 竞价项目,见附件2)。
(二)滞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人工退还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合同或履约验收、业主单位同意退还等相关资料。
(三)其他类型资金的退还
1.《人工退还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按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退还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涉及企业名称或账户信 息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变更前后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四、递交方式
(一)现场递交: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市**区****路市 民中****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
(二)邮寄递交:可通过快递方式将资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省**市******中心****交易中心受理 大厅,邮编:644000。
五、联系方式
交易受理科:0831—****007(收取资料)
交易组织科:0831—****809(资料审核)
财 务 室:0831—****006(保证金查询、划转)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市场主体认真自查,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对逾期 未申请退还的沉淀保证金,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缴存国库。
(二)因投诉举报、案件调查等原因需暂扣保证金的,相关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对接,纳入退还计划,在调查结束后 及时申请退还。
(三)申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 效性负责,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错退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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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