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车辆零星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折扣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市**区鼓****花园D区16#楼14#店面-2 | 0.74 | 94.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车辆零星租赁服务项目 | 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调度安排,按照约定的发车时间、地点及行车路线行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在服务期内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车辆状况良好,外观无严重划痕,内饰舒适整洁,车辆无发生重大事故记录,发动机、变速箱、车辆大梁无维修(除正常保养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一年。预算资金使用完毕或服务期限届满,以先发生者为准,本项目的合同自动终止 | 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曹文火、林志玉、陈周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46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3)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中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003202;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通过。
2.符合性审查:******公司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的响应没有完整,对★其他商务要求未作出响应,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四、竞争性磋商中“商务符合性”的规定,******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市**区新店镇埔垱104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91-****3279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人:刘滢、肖榕、陈艳鑫
联系方法:0591-****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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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