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前海公园四大片区自动售卖机运营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6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金岸中街前海石公园内、前海桂湾公园内、紫荆园内、前海运动公园内 |
| 面积/数量 | 18.00台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2年(最长3年,具体详见**期限条款)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8,397.25元/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自动售卖机) |
| 履约条件 | 1.合同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续租需由承租方在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且同时满足:(一)履约评价为优秀及以上;(二)原租赁合同通过公开招租签订;(三)接受运营管理单位的续租方案,可以直接续租。续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续租次数不超过1次。 2.承租方需在场地交付后立即正式开业运营。运营方案须提请出租方或其委托管理方审核通过。 3.自动售卖机的所有权、经营权及收益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在场地租赁期间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 5.场地经营使用前承租方自行、自费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件等事项的手续,并对其所进行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验收许可证照,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方备案。如果承租方未能完善相关手续,****政府相关部门对承租方在场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许可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场地出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电费等各种费用,相关费用缴纳及说明如下: (1)银行履约保函: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银行履约保函,费用为一个季度的场地租金(保函期限不短于服务期)。 (2)电费:使用场地的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承租方每季度结束后按实际用电量向深****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电费,若电费收款主体发生变更,出租方应提前向承租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变更生效日前已发生的电费,仍向深****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生效日起的电费,按新通知要求支付。 (3)首期租金:首期租金(即合同签署日起至本季度末的租金)应于首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季度向出租方支付场地租金,租金按自然季度结算。承租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一季度的租金。 7.承租方至少指派1名负责人,需提供证明文件:①****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②承租方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承租方对派往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园内的所有行为承担兜底责任,工作时间覆盖无人售卖机全运营时段,确保设备安全、有序运营。 8.承租方应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为售卖机补货,保证售卖机内的商品充足。 9.承租方提供的自动售卖机应具有便利的付款方式,至少包含微信、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 10.本项目所投售卖机需确保每一台设备均具有最佳的市民游客购买体验。要求提供投放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a.场所投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铺设、灯光照明等; b.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杀菌、清洁、设施设备维护等内容; c.货物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日常及时补货、节假日(高峰期)及时补货及季节更替商品替换等内容; d.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等内容; e.售后保障方案:能提供24小时客户热线,且市民、游客反映的问题能给予及时解决。 11.承租方免费提供饮料/综合自动售卖机,单台自动售卖机占地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高度不高于2米,为出租方游客日常消费提供购买平台,并派专人负责为售卖机及时补货及处理售卖机故障,对自动售卖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等工作。 12.销售产品以矿泉水、饮料为主,可以销售袋装休闲食品。严禁销售含酒精成分的饮料、三无产品、过期产品、香烟、或与公园定位不符的产品。严禁上架与公园定位相悖货品,选品坚持差异化布局,****园区氛围、受年轻群体喜爱的潮流好物,兼顾实用性与体验感,****园区场景的特色消费业态。 13.设备内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属市场知名产品、且受大部分市民游客喜欢;确保销售食品安全卫生,上架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持期的三分之一,销售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二个月。承租方需对此提供保证。 14.承租方保证产品进货渠道的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设备服务运营如造成游客伤害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同时需为所投放设备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如因承租方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提供的自动售卖机销售的商品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不应高于**市同类型、同档次公园服务项目的市场价格。 16.承租方定期实施自动售卖机的巡回检查、维修、保养,保证机器正常运转。当机器发生故障时(如吞币、卡货等),承租方应在24****维修处理。 17.承租方不得在自动售卖机上投放任何广告。 18.承租方需根据租赁协议要求,在出租方规定的公园内安装设置18台自动售卖机,自动售卖机规格按设置点面积安装合适机型。 19.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将场地恢复原状并按时退场。 20.因法律政策变化、政府行为或业主方收回运营权等非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的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致使出租方丧失继续运营的权利,从而导致本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转包分包。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联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将该场地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场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场地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本项目共18台自动售卖机(前海石公园4台、前海桂湾公园7台、紫荆园2台、前海运动公园5台)。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证件或批文(需提供相应证件或批文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https://www.****.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4)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制度,并具备与进行经营配套服务项目相当的经济实力(提供承诺函及企业信用报告)。 (5)意向承租方应保证所销售食品的安全,具有食品安全方面的体系认证或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6)意向承租方具有经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与商业经营管理能力(提供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至少2个自动售卖机(柜)运营管理业绩(提供近3年自动售卖机(柜)运营服务合同和履约评价表,合同期需1年及以上,每个合同运行的自动售卖机(柜)18台及以上,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或优秀)。 (8)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和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租、转租。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证件或批文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6.出租方在“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6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85,191.75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6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谢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7552;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联交所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