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的委托,对缙**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力**产业园工程-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
2.采购项目:缙**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力**产业园工程-显示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 1 |
缙**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人力**产业园工程-显示屏采购项目 |
1 |
项 |
338565万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3日9:00每天8:3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7.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9.履约保证金:无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1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公司(缙**五云街道天工云筑园4幢601室)。
13.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14.开标地点:******公司(缙**五云街道天工云筑园4幢601室)。标书代写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16.其他补充事宜
1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6.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8-****112
地址:**省**市缙**壶镇**居西路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8-****696
地址:缙**五云街道天工云筑园4幢601室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日期: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