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筑财资〔2024〕77号)要求,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市地方志办)拟对部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欢迎符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环境保护及再生**回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再生**回收、有危化****公司前来参与资产回收处置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概况
1.本次处置的资产为已经超出使用年限的锅炉、打印机、柜式空调、数码照相机、UPS电池等,资产共计134项,原值****476.9元。(详见附件)
2.报废资产存放地点:**省**市**区林**路246号,**省**市**区半边街138号。
二、公告时间
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3个工作日)
三、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四、竞价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间
1.参与竞价的单位必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再生**回收、危化品回收资质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根据各竞价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开展比价,报价最高者竞得。最高报价并列的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以最高报价者竞得,并于2026年6月23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缴纳回收款项后方可实施回收工作,并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标书代写
5.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报废设施设备的搬运工作,自行承担设备拆卸、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面负责拆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6.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资产,不得私自利用或外泄相关信息。违规处置造成的纠纷或事故,由竞得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竞价人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及承诺书后方能参与报价。
五、现场踏勘及报送时间
1.竞价单位经办人于2026年6月17日-18日到**市**区林**路246号、**省**市**区半边街138号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资料清单仅供参考。
2.竞价单位现场查看后,于2026年6月22日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密封送至**市**区林**路246号市档案馆520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51-****2739
五、资金处置
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
附件:国有资产处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