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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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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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3000t/d赤泥处置项目 | **高新技术产业园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四路以东 | **达峰****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四路以东,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利用原有厂房及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悬浮态分散机、燃气热风炉、循环分离器、主收尘器等设备51 台(套),建设一条3000t/d赤泥干化混合一体化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42#铁粉90万吨。 | 该项目煤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与SNCR脱硝处理后与烘干废气、混料、破碎废气一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2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水、初期雨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喷淋、道路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布袋收尘、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