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四)招标项目的潜在****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四)):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电阻抗成像仪(EIT)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90,000.00 |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控温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排痰机(背心式)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氦氖激光治疗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 1-5 | 其他医疗设备 |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起30个历内交货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与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二十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 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类医疗器械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类医疗器械)。
(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致)。
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至 2026年06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3日 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
地址:**省**市**路173号
联系方式:132****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京****公司
地址:**省****岗区先锋路街道
联系方式:181****43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中京****公司
电话:181****4393
**中京****公司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