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发展集团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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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方式 招采类型 变更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
****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
****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2026-06-16 10:00:00******分所

各有关供应商:

2026年6月9日发布的“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SGY-2026-223)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及第七章付款方式相关内容:“1.启动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三个项目费用原则上平摊。2.进度款:单个项目实施方案经****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该项目剩余50%的尾款(即每个项目尾款=合同总金额÷3×50%);三个项目独立结算。”变更为:“1.启动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三个项目费用原则上平摊。2.项目数量调整机制:若合同签订后,经初步评估,实际由采购人承担费用的项目数量发生变化(例如因政策或负荷单位原因,部分项目不再由采购人申报或采购人不再承担费用),则合同总金额按实际由采购人承担费用的项目数量同比例调整。调整方式为:每个项目对应原合同总金额的1/3,每减少一个采购人付费项目,合同总金额相应扣减1/3,启动款及后续尾款均按调整后的合同金额重新计算。多退少补。特别说明:对于由采购人与其他方共同申报、实际费用由其他方承担的项目,采购人不承担该项目费用,该项目不纳入本合同费用范围,但采购人可配合完成相关申报工作。3.单个项目实施方案经****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该项目剩余50%的尾款(即每个项目尾款=合同总金额÷3×50%);三个项目独立结算。”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省**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国投大厦22楼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98****0620

采购代理机构:******分所

通讯地址:**省**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交易中心A区5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9-****293 139****8036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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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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