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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7MA6NFT5L36 | 建设单位法人:夏银昌 |
| 夏银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嵩****开发区金成路8号 |
| ****年产5000吨可降解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嵩****开发区金成路8号 |
| 经度:103.032930 纬度: 25.2726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3 |
| 嵩生环复〔2025〕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7MA6NFT5L36001Y |
| 2025-09-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 |
| 10.9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7MA6NFT5L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790100 | 验收监测单位:**锡业泰朗****公司 |
| ****2501MA6MWP8L3B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31iX8gJ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拉丝工序 拉丝工序在成套的拉丝设备中进行。 ②圆织工序 在圆织机中进行。 ③印刷制袋 在切缝印字一体、切缝一体机机中进行 柔性感光树脂版、橡胶版均为外委。印刷制袋是以柔性感光树脂版、橡胶版为基材,通过网纹辊胶辊传墨,用液体油墨(水性油墨)对塑料编织布卷筒进行转移承印。 ④缝纫一体机工艺 缝纫一体机是专为编织袋而设计的专用生产设备,替代了原先落后的人工折口缝制的繁重劳动。将印刷好的阀口片袋放入设备,经皮带将片袋输送到纠偏整位装置进行纠偏,完成后整位牙放行片袋进入开口、推入止灰片、折口装置,随即进入卷边缝纫(需纸条包边的,包边纸送纸同时进入),缝纫线自动切断、计数,出成品袋。 | 实际建设情况:①拉丝工序 拉丝工序在成套的拉丝设备中进行。 ②圆织工序 在圆织机中进行。 ③制袋 在切缝一体机机中进行 ④缝纫一体机工艺 缝纫一体机是专为编织袋而设计的专用生产设备,替代了原先落后的人工折口缝制的繁重劳动。将印刷好的阀口片袋放入设备,经皮带将片袋输送到纠偏整位装置进行纠偏,完成后整位牙放行片袋进入开口、推入止灰片、折口装置,随即进入卷边缝纫(需纸条包边的,包边纸送纸同时进入),缝纫线自动切断、计数,出成品袋。 |
| 减少印刷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1#拉丝区、2#拉丝区的3台拉丝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印刷区的2台切缝印字一体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油烟由排气管排放。 (2)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工业园区金成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片。 (4)固废 拟设置1间面积为50平方的一般固废贮存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建筑面积20平方的危废暂存间,应防风、防雨、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并张贴标志牌。设备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1#拉丝区、2#拉丝区的3台拉丝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安装了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油烟由排气管排放。 (2)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工业园区金成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片。 (4)固废 拟设置1间面积为30平方的一般固废贮存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建筑面积13平方的危废暂存间,设置了防风、防雨、防渗,并张贴标志牌。设备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1)减少印刷工序及对应环保设施 环评阶段:设置2台切缝印字一体机,2台切缝印字一体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阶段:未设置切缝印字一体机及对应环保设施。 (2)拉丝机减少1台及拉丝机集气罩减少 环评阶段:设置3台型号为QL-FS6500型的拉丝机;3台拉丝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验收阶段:设置2台型号为QL-FS6500型的拉丝机,2台拉丝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达标后排放,杜绝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项目施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颗粒物≤1.0mg/m3。 (2)项目运营期熔融拉丝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及表9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 (3)项目运营期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应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浓度:NMHIC≤7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项目运营期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的要求,即:NMHIC(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NMHIC(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2。 (4)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排放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无组织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 (5)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的要求,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颗粒物≤1.0mg/m3。 (2))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运营期熔融拉丝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及表9排放限值的要求,即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10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 (3)本次验收阶段不设置切缝印字一体机及不设置对应的环保设施。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即:NMHIC(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NMHIC(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30mg/m2。 (4)根据验收检测结果,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的要求,即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无组织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 (5)食堂安装具有国家认证合格证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管排放。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752 | 0 | 0 | 0 | 4752 | 4752 | |
| 0 | 0.266 | 0 | 0 | 0 | 0.266 | 0.266 | |
| 0 | 0.0188 | 0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139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230 | 0 | 0 | 0 | 2230 | 223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03 | 0 | 0 | 0 | 0.103 | 0.103 | / |
| 1 | 隔油池一个容积为1立方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隔油池一个容积为1立方 | 项目运营期间化粪池出口水质最大浓度为悬浮物28mg/L、pH7.8~8.2、五日生化需氧量16.7mg/L、化学需氧量56mg/L、总磷2.94mg/L、氨氮3.95mg/L、动植物油0.44mg/L,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即:pH6-9,SS≤400mg/L,COD≤500mg/L,BOD5≤3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以P计)≤8mg/L。 |
| 1 | 2个集气罩+1个风机+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 有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的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有组织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2个集气罩+1个风机+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51mg/m3,臭气浓度平均排放浓度为157(无量纲)。即项目区有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4的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有组织污染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 2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1套 | 食堂安装具有国家认证合格证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管排放。 |
| 1 | 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 | 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片 | 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结果,东、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 1 | 拟设置1间面积为50平方的一般固废贮存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设置1间面积为30平方的一般固废贮存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
| 2 | 建筑面积20平方的危废暂存间,应防风、防雨、防渗,并张贴标志牌。 | 建筑面积13平方的危废暂存间,应防风、防雨、防渗,并张贴标志牌。 |
| 化粪池20立方,1个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化粪池20立方,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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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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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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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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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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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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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