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五莲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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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574740G/2026-02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6-12 发布日期: 2026-06-12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2026年6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6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1215: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中心2楼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3-****316

电子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类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1

****西徐沟村1号**饰面用花岗岩矿绿色矿山工程建设项目

**市**县街头镇**村以北,红泥崖村以南

****

******公司

报告表

项目位于**市**县街头镇**村以北,红泥崖村以南,项目代码****,总投资6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38.57万元。采矿权范围由63个拐点组成,面积2.6288km2,共分为1个矿体,拟设开采标高为+288m~+100m,采用折返式公路汽车运输,采用非爆破手段。凿岩或轨道圆盘锯开采、台阶式开采,矿山出入口建设洗车平台。因本项目开采面积为****800m2,较原来增大约42%,属于重大变动,故本次环评进行重新报批。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营须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的恢复工作,严防**水土流失。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置截洪沟、布设雨水沟等水导排措施,防止场内积水。车辆冲洗废水、锯石机冷却降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日常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用湿法作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切割、铲装、运输等粉尘、场区扬尘、场内燃油废气等,须采取定期洒水、喷雾、遮盖、密封运输、道路硬化、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相关规定、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项目剥离的表土和废土石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复垦和矿山公路建设,废土石方多余部分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压滤机压滤后干化,用于道路修复及外售,锯泥暂存于沉淀内经压滤后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2

****开发区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及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市**县潮河镇

五****公司

******公司

报告表

项目位于**省**市**县潮河镇境内,项目代码分别为2406-371121-04-01-874044、2604-371100-89-01-535395,总投资4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本工程建设内容为:(1)拟建220kV储能电站,包括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储能系统和3台12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35kV,主变户外布置。(2****电站**单回架空线路接至220kV潮河站,****电站~潮河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7km,其中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单侧挂线长1.5km,220kV单回电缆线路长0.2km。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对建设临时用地,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措施,确保修复效果。

(二)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架空输电线路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满足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主变压器位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抬高线路架设高度,降低线路噪声水平,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确保输电线路及沿线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危废管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区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废磷酸铁锂电池为一般固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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