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中航光电华亿轨道交通传感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辽宁-沈阳-铁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航光电华亿轨道交通传感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6-12 15:4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航光电华亿(沈****公司建设项目位****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租赁****集团****公司闲置厂房,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产线布局与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以具备高效环保的工作环境,将传感器的产能从现有5万条/a提升至20万条/a,同时建设IEPE芯体和MEMS芯片生产线,并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2026年3月20日竣工,2026年3月23日开始调试。项目主要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产线布局与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以具备高效环保的工作环境,将传感器的产能从现有5万条/a提升至20万条/a,同时建设IEPE芯体和MEMS芯片生产线,并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航光电华亿轨道交通传感器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17日取****开发区****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沈环经开审字〔2025〕15号。

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完**装,项目在施工和试运营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6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与环评阶段对比,变化内容如下:

1、环评阶段计划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密闭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清洗、调胶、灌封、固化过程在密闭洁净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实际建设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密闭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3、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针对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新增2套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TA004),新增2根废气排气筒(DA001、DA003),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参数未变化,未引起污染物增加,属于一般排放口;清洗过程在密闭洁净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新增1根废气排气筒(DA001),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参数未变化,乙醇年使用量未变化,未引起污染物增加,属于一般排放口;调胶、灌封、固化过程在密闭洁净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针对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新增1套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新增1根废气排气筒(DA003),排气筒参数未变化,灌封胶年使用量未变化,未引起污染物增加,属于一般排放口;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点,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排气筒参数未变化,未引起污染物增加,属于一般排放口。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 一 )废水

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其中生产过程无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废气为焊接烟尘、清洗、调胶、灌封、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危废贮存点产生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密闭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TA003、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有组织排放;清洗过程在密闭洁净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调胶、灌封、固化过程在密闭洁净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验收阶段噪声主要来自激光焊接机、激光打标机等设备运行。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外界影响可忽略。

(四)固体废物

项目验收阶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零件、废包装物和不合格产品、裁线、剥线过程中产生的铜屑和边角料)收集袋装,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酒精、调胶及灌封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密封胶、扣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暂存,定期由******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箱,单独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 一 )废气

1、 无组织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及车间外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3标准要求。

2、 有组织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执行中表1、表2的相关标准,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DA002和DA003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执行中表1、表2的相关标准,DA002和DA00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二)厂界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水COD、SS、氨氮、BOD5、磷酸盐(以P计)、总氮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四)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废零件、废包装物和不合格产品、裁线、剥线过程中产生的铜屑和边角料,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酒精、调胶及灌封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密封胶、扣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以上危险废物依托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暂存,定期由******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箱,单独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7号,2020年11月23日)。

五、 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 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期间,项目运行负荷满足验收技术条件要求。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现对项目进行验收公示,发布日:2026年6月12日。公示期为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经理024-****721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