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湖镇A-R21-1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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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湖镇A-R21-1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相关规定,现将《龟湖镇A-R21-1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凡是与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7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单位:****

联系方式:0577-****1058

一、规划背景

****总局在相关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攻坚阶段,需全面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进一步强调,要支持在人口密集、辐射力强的区域,科学布局群众喜闻乐见、“小而美”的体育场地设施,着力提升其可及性与便利性。同期,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运动促进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共享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体系。上述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与政策导向,明确了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核心任务:补齐群众身边健身场地短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省在《**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中明确提出,****社区多功能体育设施普及计划,****社区“15分钟健身圈”。****政府在《**省高质量****示范区实施方案》中设定具体目标:到2027年,****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并要求充分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建设便民体育设施,加快形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县已于2023年成功获评“****基地”,并计划申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发展中心在2025年已积极争取****健身中心建设。然而,作为**县“南大门”及重点边贸集镇的龟湖镇,目前尚无可承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等多项体育活动,且符合《“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中“****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建设体育场所。

****中心,是积极响应国家“十五五”体育发展号召、贯彻落实**省“10分钟健身圈”建设要求、切实弥补龟湖镇公共体育服务短板、有力支撑泰****基地发展的必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龟湖镇及周边区域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成为推动体旅融合、促进乡村**的重要载体。****中心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实施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县龟湖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对镇区范围内A-R21-11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二、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调整A-R21-11、A-A1-02、A-G1-06、B-A5-01、B-S42-01等地块,本次规划调整面积合计2.77hm2。

三、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规划用地范围调整

规划更新A-R21-11地块用地名称为A-0701-11,并新分离出地块用地名称为A-0803-02,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右表,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为满足地块对外交通需求,****派出所南侧规划一条市政道路与地块衔接,作为地块出警专用通道,该**侧少量用地规划为1401(公园绿地)。道路******派出所围墙内用地,规划****派出所建筑为3.2m,避开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更新B-A5-01地块用地名称为B-0806-01,更新B-S42-01地块用地名称为B-1208-01,调整B-0806-01和B-1208-01地块边界。调整后,B-0806-01地块用地面积为1346.48㎡,B-12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056.06㎡。

2、市政工程系统调整:

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工程系统结合地块以及道路系统调整内容,进一步明确调整各地块需求量预测、市政设施点位、主要管线布置等相关内容。

附件:龟湖镇控规调整2025****中心)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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