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系统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6日 11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规划和自然**系统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考核及验收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 11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6日 11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包1:480,000.00元 。2.本项目备案编号:510********200003826。3.采购品目:C****0000 餐饮服务。
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三、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
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五、付款方式:
1、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2、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3、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4、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5、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6、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7、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8、自定义,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9、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0、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1、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2、月度款,按月进行支付,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收到发票后,每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公务卡等形式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名称:****
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喻老师;159****5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5575转623、028-****5575转6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苏伟、韩政杨、陈介、可浩;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028-****5575转623、028-****5575转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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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