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厅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96号)以及《****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42号)等文件要求,现需遴选**市马路镇马路村、大旺村、北联村3个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构,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马路镇马路村、大旺村、北联村3个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预算资金9.5万元。
三、服务内容: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市马路镇马路村、大旺村、北联村3个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面积58.9211亩。主要包括:原占用耕地等级核算,补充耕地范围内地块划定评价单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完成更新本年度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等工作;形成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绘制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图件,形成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协助完成国家或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2026年06月30日前。
服务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合同约定。
四、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二)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询价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具有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对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遴选活动。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政府采购行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资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二次修改。询价报价书,格式自定,包括单价及总价,最高报价上限金额控制在9.5万元以内。
(二)投标材料:报价函及有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所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六、报价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人须在2026年6月16日18: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密封要求:信封上有投标项目名称,信封有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镇北郊路27号
联系人:李文桐
联系电话:077****3618或0770-****859
****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