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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377号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11 |
| 标题 | 关于****饮料食品生产项目扩建工程调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规划局就****饮料食品生产项目扩建工程中3#厂房的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因生产工艺调整,3#厂房布局优化,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相应减少,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要求。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 ||
****饮料食品生产项目****经济开发区敖江园区旧连黄公**侧,建设单位为****,该项目于2023年1月6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0001号),建设内容包含1#厂房、3#厂房,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将3#厂房整体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因生产工艺调整需要,整体外观布局进行优化设计,原设计长度为:90.236米更改为76.0米,原设计宽度为23.5米更改为16.9米,立面相应调整,调整后,3#厂房占地面积1742.4㎡调整为1276.49㎡,建筑面积5333.66㎡调整为5271.91,总计容建筑面积5333.66㎡调整为5271.91。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省实施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电请(联系电话****6459),****规划局办公地点:**县**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图纸
****规划局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