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为确保**市**4.78MW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推进,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单位为该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4.78MW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乌鲁布铁镇毛家铺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于**乌鲁布铁镇毛家铺村85户农户院落内,是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工程。总装机容量交流侧为4.78MW,直流侧为5.9508MWp,采用“全额上网”接入,市场电价交易模式。
(五)建设性质:**
(六)建设期限:计划工期2026年6月-2026年12月
(七)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2623.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80.99万元、常态化帮扶资金1436.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来源为:旗级配套资金205.46万元。
(八)建设模式:PC+O(采购、施工+运营的一体化模式)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市**4.78MW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招投标全流程工作完成;
(三)服务价格
依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二类费用规费收费标准确定。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电站类项目咨询资质和业绩;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具备在**境内开展服务工作的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骑缝章);
(七)“信用中国”下载的当前信用信息报告;
(八)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十)《报价回复函》(见附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两份,邮寄至****,地址:**自治区**市****河镇沃野****公司。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17时止。
六、比选方式及结果确认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报价合理性、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维度量化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服务机构,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比选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
(三)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其他
参选单位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招标人:****
联系人:刘峥
联系电话:180****5826
****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