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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构件厂管桩生产车间委托**经营服务征集**方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1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6-29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胡先生|联系电话:0575-****1163 |
| 标的名称 |
****构件厂管桩生产车间委托**经营服务征集**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项目信息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构件厂管桩生产车间委托**经营服务征集**方 |
| 房屋 |
| *坐落位置 |
**区杨汛桥街道展望村远瞻路与**路交叉口 |
| *省 |
** |
*市 |
** |
区(县) |
** |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浙(2025)**市**区不动产权第****254号 |
房产证号 |
/ |
| 地产证号 |
/ |
规划证号 |
/ |
| 施工证号 |
/ |
竣工证号 |
/ |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18142.00 |
规划用途 |
|
| *房屋类别 |
工业用房 |
| *标的状态 |
√空置;□使用(原合同已到期/原合同于 年 月 日截止。)□其他 |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不涉及 □放弃 □未表示 □不放弃 |
| 优先权人名称 |
/ |
| 证件号码 |
/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抵押 □共有 □其它 |
| *是否国有资产 |
√是 □否 |
二、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类型 |
√国资 □非国资 □自然人 |
| *省 |
**省 |
*市 |
**市 |
区/县/市 |
**区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 |
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钱清街道群贤西路4313号培训楼1106室 |
| 注册资本 (万元) |
50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性质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云飞 |
| 所属行业类型 |
制造业 |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0621MAEH44A047 |
| *监 管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省级其他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 □****国资委 □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 √地级市(****金融办 |
| 监管机构属地(省) |
**省 |
监管机构属地(市) |
**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
****示范区****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621MA2JUBXQ4Q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寿先生 |
邮箱 |
****@qq.com |
| *联系电话 |
|
联系手机 |
188****9351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钱清街道群贤西路4313号 |
| 出租方信息是否披露 |
√是 □否 |
| *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底价 |
313.13 |
| *租金价格单位 |
万元/年 |
| *出租底价 具体描述 |
313.13万元/年 |
| 出租标的地址 |
**区杨汛桥街道展望村远瞻路与**路交叉口 |
| *出租面积 |
18142平方米 |
| *出租面积 具体描述 |
约18142平方米,其中管桩生产车间约11033.76平方米,成品管桩堆场约6810平方米,锅炉房面积约298.24平方米。(标的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租金支付要求 |
****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保底净收益额(具体金额以竞价结果为准),至2026年12月15日之前以现金转账形式缴清本会计年度的保底净收益额,同步归还本年度的****银行保函,次年保函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具体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出租用途 |
用途分类 |
工业 |
| 详细说明 |
工业,从事管桩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加工、销售相关业务。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租期 |
5年 |
| *免租期 |
无 |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 |
| *交易保证金 |
50万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 √银行转账 |
| *交易保证金处理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方)后,**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征集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即绍****公司存管银行,并按征集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征集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征集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征集方应当退还**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绍****公司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征集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征集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绍****公司无涉。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履约保证金:**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需向征集方提供最高额度 2000万的且经征集方认可金融机构的不可撤销担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3.**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项目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方承诺独立承担,征集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项目标的为征集方(****杭绍临空****公司****构件厂管桩生产车间,包括其拥有的场地**(含土地、厂房、配套设施等)、预制构件(管桩)生产的****园区内5间宿舍。 5.**方确定后,其有权在上述管桩生产车间从事管桩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加工、销售相关业务。 6.本项目**期限:5年。(自标的场地交接之日起算,具体以标的生产场地满足交付条件后由征集方出具的书面交接单形式进行交接,并确定为起始日期。 **方自起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接单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在交易双方签署交接单后,****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保底净收益额(具体金额以竞价结果为准),至2026年12月15日之前以现金转账形式缴清本会计年度的保底净收益额,同步归还本年度的****银行保函,次年保函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 8.**方应承诺其所有与委托经营,业务相关的营业收入、其他经营性收入均须全额、及****银行账户,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账外资金或“**库”。征集方为本委托经营业务设立独立财务科目,实行单独核算,清晰、准确反映本委托经营业务相关的全部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情况,确保核算数据真实合规、可追溯。 9.**方保底净收益额进账后,超额部分由征集方以委托经营服务费方式全额支付给**方,税收全部由**方缴纳;若当年度所收到的保底净收益额不足,**方应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10.除****办公室、宿舍楼、食堂根据**方需求可进行另行租赁。 11.征集方提供生产厂房(含设备基础、原材料储料仓、蒸汽养护池等基本功能设施)、锅炉房(含6吨、4吨锅炉各一台)、8台10t+10t双梁桁车等配套设施设备,每年的养护,维保费用由**方承担。征集方应确保场地在交付时满足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的基本功能要求。征集方负责土建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混凝土基础、预埋件等基本功能性内容,除此之外,不可预见到的其他专用设备安装、工艺有关的电缆、配电箱操作间等附属构件设施,均需由**方出资、进一步负责深化安装完善到位,直至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征集方提供**场地内堆场2台10t+10t双梁桁车,车间6台10t+10t双梁桁车,具体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可由**方提出,征集方购置、安装验收取证后移交**方使用。 12.在委托经营期间内,征集方所提供的设备由**方委托经营业务专用,未经征集方同意,**方不得挪作他用;委托经营期满不再延期或协议解除、终止,双方无债权债务或其他未结法律纠纷,相关设备双方自行处置。**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若因**方原因造成场地或附属设施损坏的,须全额赔偿或恢复原状。 13.**经营期限届满后的风险担保:**经营到期、退出**前一个月,**方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 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函,作为**经营期间及退出后三年内相关风险的履约担保。 14.**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5.交易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保底净收益额”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6.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交易合同样稿(《委托**经营协议》)。公告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交易合同为准。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信息披露期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其他披露事项 |
1. 权证相关信息:浙(2025)**市**区不动产权第****254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本项目中征集方(出租方)指****杭绍临空****公司,**方(承租方)指竞得本项目标的的合格意向方/竞买人。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征集方(出租方)为准。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委托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钱清街道群贤西路4313号培训楼1106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621MAEH44A047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胡先生 |
电话 |
0575-****1163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委托方 |
联系人 |
寿先生 |
电话 |
188****935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区钱清街道群贤西路4313号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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