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区旺湖**侧,****中心点坐标为24°45'21 N,113°32'29 E,占地面积为27961m2。根据地块规划条件,调查地块****小学用地(080403)。****政府储备地,土地使用权人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实施办法》、《****环境局 ****改革局 ****信息化局 ******局 ******局 ******管理局 ****运输局 ****水务局 ****管理局 ****管理局 关于印发**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受****委托,****承担韶****中学选址地块(**市SG-WJ-04-04-0203A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3月至4月。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1969年之前为林地;1969年至2012****轴承厂,其****轴承厂的宿舍,其余建筑主要为二分厂、三分厂、热处理分厂、仓库等;2012****轴承厂停产搬迁后,地块内建筑开始闲置;2013年地块内大部分建筑拆除,剩余建筑闲置;2014年~2024年,西南侧****停车场,原仓库位****服务中心仓库使用,其余区域仍闲置;2025年底地块内建筑均拆除,仅余北侧一座废弃建筑。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上仅南面有过工业生产活动,****轴承厂。工业****轴承厂在营期间,其在调查地块外的各车间(厂房)。其工业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途径包括为大气污染沉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多环芳烃、氟化物、重金属(砷、汞)、总石油烃(C10-C40)。
根据调查识别可知,调查地块重****轴承厂的热处理分厂(后为成品仓)、成品二、三分厂、维修分厂和临近危废暂存间、变压器房的区域。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铜、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多氯联苯。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采样工作于2026年4月进行。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原则,整个调查地块共布设22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119个土壤样品;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2个,共采集对照表层土壤样品(0~0.2m土层)2个。分析了pH值、水分、重金属指标(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9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8项)、总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等在内的共57项指标。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实际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共分析了pH值、浊度、重金属指标7项(即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半挥发性有机物(19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总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等在内的57项。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除地下水浑浊度出现超标情况外,其余检测项目均未超筛选。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小学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因此均不需要进一步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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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