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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北团镇溪尾村、江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的请示》(北政〔2026〕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北团镇溪尾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县北团**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溪尾村村庄规划类型为转型融合城郊村村庄;江园村村庄规划类型聚集提升类村庄。
三、你镇应严格执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管理,确保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规划宣传和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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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