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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010传真:0596-****031
通讯地址:**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衍后117-2号(吉吉高办公楼一楼)(36311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一中高中部迁建项目 | **高新区漳码路以北、姜园亭路以西地块 | **** | **市****公司 | 项目选址于**高新区漳码路以北、姜园亭路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52739.93m2,总建筑面积:65390m2,项目拟在新校区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及配套用房等设施,建成后可设置36个全寄宿制高中教学班,学位数1800位。 | (一)水环境影响。施工期,项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运营期,项目雨污分流,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处理,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经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以及实验废水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漳****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相关规定。(二)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装潢废气。项目运营期的油烟废气经油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井引至屋面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面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面排气筒排放;地下室汽车库采用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施工期产生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运营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规模标准。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实验室废气盐酸雾(以氯化氢计)、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三)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防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实体围墙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绿化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昼间为70dB(A),夜间为55dB(A)。项目运营期厂界近期(规划道路未建成)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远期(规划道路建成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四)固废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运输和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实验室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分类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医务室设置1个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医疗废物暂存,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