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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5584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274号
成文日期: 2026-06-11
关于**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元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
元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元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相府字〔2026〕96号)文件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持续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有效衔接,根据《关于下达**县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崇党农字[2025]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元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元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镇山斜村段上组、朱溪村刁元组
五、项目单位:****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10口径管网1500米,50口径管网1600米,32口径管网2000米等配套设施建设。
七、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6月——2026年12月,工期7个月。
八、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46.43万元,****县委****小组关于下达**县2026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6.43万元(崇党农字[2025]8号)。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 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 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