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市政干道照明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百花路段)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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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干道照明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百花路段)磋商招标公告
2026-06-12 14:03:45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市市政干道照明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百花路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决定实施,现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采购。

2.2项目地点:百花路段(云**路交叉路口至**路交叉路口)

2.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35011.58元

2.4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标书代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附网站截图)。

(二)本项目所需资质或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3****政府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2.1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心四楼技术科。标书代写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发布公告的地点

本****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金盆路10号

联 系 人:郭如春

电 话:0851-****8152

**市市政干道照明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百花路段)磋商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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