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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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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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6-1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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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6-06-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65

传 真:0459-****665

通讯地址:****管委会339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市高新区年产500吨3-氨基-5-巯基1,2,4-三氮唑、年产2000吨叔丁基肼盐酸盐项目

****园区兴园中路1号

****

**市****公司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园区物业部门统一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反应釜、结晶釜、离心机、水处理釜、储罐区废气收集后进入“一级酸喷淋+二级碱喷淋+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包装工序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接入废气处理措施喷淋系统,通过上述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NMHC、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限值要求,肼(联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限值要求;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HCl、颗粒物厂界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附录C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循环冷却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烘干工艺冷凝水经中和+蒸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收集罐,****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贮存库、初期雨水池、污水收集罐、罐区为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初期雨水池、污水收集罐、罐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重点防渗要求。依托现有1口地下水监测井,**2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并予以实施,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相应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布袋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反应釜定期检修清理产生的釜残、水处理釜产生的蒸馏残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原辅料废包装袋、化验室废液及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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