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于近期组织实施2026****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现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配置清单、家庭安全保障配置清单、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事项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
****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创新试点项目。
****民政厅《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指南》(川民办发〔2026〕6号)要求,****社区养老服务向集成化、智慧化、多元化转变,切实提升辖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市**区实际,****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创新试点项目,2026年完成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少于300张、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居家智能化安全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0户、提供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近三年内有相关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价函(含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清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请以人民币报价,且本次清单中的报价应包括材料、人工、运输、增值税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全部费用。
(一)有意愿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6日16:00前将报价相关资料报送至****,逾期我单位不再接受任何报价材料。
(二)报价地址。**市**区中兴路63号。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2-****565。
附件: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配置清单报价表
2.家庭安全保障配置清单报价表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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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