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建设项****运输厅以《关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科【2026】4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河****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6]E037号核准。项目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不低于50%,其余为中央财政补助,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

2.1.2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规划,围绕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四方面15个任务场景,打造场景连续、体验一致的智慧公路网。重点建设**省公路交通数字底座、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系统和“一张网”出行服务系统(简称“一底座两系统”)三个省级平台,为智慧公路网高效运行提供支撑。

数字底座作为基础性支撑平台,针对公路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不完善、跨主体协同推进难度大、数据运营与价值转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根据“十四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的总体要求和行业数字交通规划布局,从省级层面强化数据汇聚、能力构建、数据高质量供给、AI应用,建设的**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数字底座,承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时运行监/测、跨部门协同调度以及公众出行服务等关键业务。

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系统着重提升公路路网实时状态感知能力,构建“感知—研判—管/控—服务”的智慧管/控闭环,保障路网运行安全畅通。针对路网运行监/测信息不全面、动态感知能力不强、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不足、应急处置手段智能化程度低、省内相关单位调度协调联动不畅等问题,打造全省一盘棋的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及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系统,有效支撑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示范通道高速公路运行监/测覆盖率100%、动态感知数据接入率≥95%等绩效目标,实现路网全方位实时监/测、快速预警与多部门联动的高效应急指挥。

“一张网”出行服务系统以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质量为目标,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与信息触达率,为公众提供出行指引。针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不全面、不及时、不协同,以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触达不足的问题,打造全方位、高品质的全省“一张网”出行服务系统,有效支撑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发布分钟级用户触达率≥50%、省内示范通道出行者服务满意度≥96%等绩效目标,实现试点通道内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点基础设施区域出行服务信息的无死角覆盖,让出行者随时掌握关键信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配合发包人取得相关批复,完成后续服务,以及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试运行期、交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竣工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自开工令下发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适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交易中心412开标室举行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省公共**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s://hbbjm.****.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7.2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孙华月,电话:0311-****6317。

招标代理:****,联系人:黎亚林,电话:0311-****2002。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997、0311-****6995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区**东路509号

地 址:**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00

联系人:孙华月

项目负责人:鲁健、黎亚林

电 话:0311-****6317

电 话:0311-****2062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5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0万元。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公路交通软件开发业绩: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路交通信息化软件开发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1年(2025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或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或施工合同被解除。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各成员应分别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1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设计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软件开发负责人

1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中级证书,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路交通信息化软件开发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标书代写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则需要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K2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2值为0.10;2号球代表K2值为0.15;3号球代表K2值为0.20;4号球代表K2值为0.25;5号球代表K2值为0.30。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2,并当场公布。标书代写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三、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时,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5个或少于5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 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软件开发负责人信息;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

b.价格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最高限价。

(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和分项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或第1.4.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承包人建议书:2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40分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其他因素: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1、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第二个信**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次招标共设置以下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标书代写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价基准价。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P=评标价平均值×(1-K2)+最高投标限价×K2。

K2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标书代写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有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第一信封评分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项目管理机构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其他因素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D。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排名前5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5个或少于5个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款规定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65%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中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设计、施工资质与“**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除外)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的高速公路机电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复核的结果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核查的结果一致。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中被列入失信****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标书代写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3评标委员会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3)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MAC地址雷同;

(4)投标文件制作计算机硬盘序列号雷同;

(5)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雷同;

(7)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雷同。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承包人建议书

(暗标)

2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合理,清晰准确,得4.0-5.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较合理,得3.0 -4.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基本合理,得3.0分。

设计工作方案

5分

设计方案优,设计图纸适合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得4.0-5.0分;

设计方案较好,设计图纸能满足施工要求,得3.0-4.0分;

设计工作方案和设计图纸基本合理,得3.0分。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5分

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4.0-5.0分;

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3.0-4.0分;

保证措施一般,得3.0 分。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4.0-5.0分;

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3.0-4.0分;

保证措施一般,得3.0 分。

2.2.4(2)

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

40分

系统架构、系统功能

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架构、系统功能完整、全面合理得6.4-8.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架构、系统功能较完整、合理得4.8-6.4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架构、系统功能基本完整、合理得4.8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6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优越,技术指标高,得4.8-6.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较优越,得3.6-4.8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得3.6分。

服务方案

5分

对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售后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后续服务期内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4.0-5.0分;

良好得3.0-4.0分;

一般得3.0分。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分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4.8-6.0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较强,得3.6-4.8分;

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指导性一般,得3.6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 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交通组织方案

3分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 分;

方案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方案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 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 防范

3分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 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 分。

2.2.4(3)

项目管理机构

20分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5分。

项目总工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5分。

设计负责人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5分。

软件开发负责人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5分。

2.2.4(4)

其他因素

20分

企业业绩

1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8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增加2分,最多加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增加2分,最多加2分;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公路交通软件开发业绩,增加4分,最多加4分。

注:1、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2
招标公告
河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一底座两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