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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响应人:
本公告内容以询比采购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如本公告与询比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一、澄清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资并购与资本运作方向)询比采购文件》和《****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金融服务与资产运营方向)询比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依法注册成立10年及以上,****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地区执业律师不少于100人。 具体指 总部在**的,须由满足上述条件的总部进行投标;总部不在**的,须由满足上****分所进行投标。
2.基于该澄清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现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顺延截止日期,具体为:
(1)****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资并购与资本运作方向)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1:00至11:30,评选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4:30;加急标书代写
(2)****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金融服务与资产运营方向)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1:30至12:00,评选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5:00加急标书代写
二、询比公告和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