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对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区**镇板苏锰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区**镇板苏锰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区域:**镇苏宫村板苏锰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号:****。
(二)工作内容包括:
1.对该图斑区域调查区域污染历史、现状(土壤、水体、大气、作物等)、重点污染源及周边敏感目标;
2.确定整治的时空边界,设置具体、可量化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如污染物削减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3.详细排查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废堆点等,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优先整治排序;
4.制定整治技术方案:针对不同介质和场地,提出技术路线。源头控制、过程阻断(防渗、土壤固化、稳定化、植物修复)和末端治理(污染土壤、水体修复);
5.列出具体项目清单,如治污改造、场地修复、安全处置工程等,明确每个项目的规模、工艺、实施主体、周期和预估费用;
6.制定分阶段实施时间表,明确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各方责任,建立协调与考核机制;
7.估算总投资,****政府财政、企业自筹、专项资金、社会资本等),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管办法;
8.预期实现的环境效益(削减排放量、恢复土地功能)、经济效益即(土地利用增值、减少健康损失)和社会效益。
(三)质量要求:
1.编制内容严格遵循《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管控文件。
2.所有整治措施、管控限值均匹配现行有效国标、行标、地方规范,不得引用废止文件。
3.结合实际,方案符合自然**、农业、应急等部门管理规定,方案内容满足上级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考核上报标准。
4.程序合法规范,隐患分级判定、整治措施符合环境隐患闭环整改管理规定。
(四)服务时间:
2026年6月18日前完成方案编制,6月25日前办结三签字。
(五)付款方式: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且成果通过验收后,中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经“三签字”后,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本预算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资质,且资质范围覆盖本项目检测监测内容;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
1.满足本公告第四条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CMA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有意愿承接上述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向我局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为含税价格,报价文件需密封盖章。
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5室,联系人:詹一平,联系电话:0771-****136。
七、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