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皮石采购
竞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编制时间:2026年06月
目录
****(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山皮石采购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山皮石采购
1.2项目编号:****
1.3标段情况:国道丹阿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建设项目
1.4采购内容:山皮石,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元/立方米) |
税率 |
采购预算限价 (元) |
| 1 |
山皮石 |
/ |
m3 |
25000 |
82.00 |
13% |
2,050,000.00 |
| 合计(元) |
2,050,000.00 |
||||||
注:1、报价统一税率13%,限价为到场价格,含材料单价、税费、运费。
(实行固定单价,单价为乙方组织运输材料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的含税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结算方法按实际到场数量×单价执行。)
2、乙方应提供所到货物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最后以实际到场数量为准(检尺验收);且双方共同认可的计重验收。
3、山皮石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价。
4、如果施工计划改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调整采购数量。
5、乙方运输,乙方卸车。
注:(合同签订方:****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独立承担合同签订、履约、纠纷处理及全部法律责任)
1.5物资需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供货进度应配合甲方施工进度。
1.6收货地址:**市**市同三线**镇农资大市场南侧(龙建股份**大桥混凝土拌合站)。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山皮石尺寸不应大于150mm,其强度不小于 10MPa,含土量不高于10%,软化系数不小于 0.75。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山皮石、山皮石、石屑相关材料招标项目”。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担保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1.9合同签订要求: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在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按弃标处理。
1.10付款方式及时间:先货后款,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完成当月结算后,于次月结算日前付清上月结算货款;最后一次供料结算完成后,全部剩余货款须于次月 20日前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电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2,050,000.00 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如有)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如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单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2此预算包含运输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无失信记录。
4.6意向供应商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
4.7意向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9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1.采矿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2.供应商需提供采矿企业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与采矿企业之间的供销关系证明;3.法拍货物需提供法拍手续)。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6月15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5.2.1 营业执照。
5.2.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3 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5.2.5 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5.2.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5.2.7承诺书,附件1(需供应商自行下载)。
5.2.8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1.采矿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2.供应商需提供采矿企业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与采矿企业之间的供销关系证明;3.法拍货物需提供法拍手续)。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4)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72615400
注:汇款须备注文字“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10时00分(**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11.1关于**一****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账户名称:
**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11.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一****公司**)
11.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11.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1.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12.联系方式
公告存疑监督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0****9131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宾馆二号商铺000114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0088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3楼
联 系 人:刘明洋
电 话:135****3223
邮 箱:****@163.com
第二章 意向供应商须知
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1.意向供应商或其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1.1有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不按采购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在响应文件审核中,采购人认为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符合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要求的;
1.4采购人规定的其他否决条件的。
2.报价明细表与系统总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四、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意向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成交后不签订合同随意弃标的供应商,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人民币400元。
3、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
(1)注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账号,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 供应商操作手册》。
(2)支付: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3)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支付的唯一渠道,其他支付方式均属无效。
(4)供应商在平台注册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支付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72615400
注: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608-06175)。
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条件及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其他要求: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八、注意事项
1.意向供应商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网络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撤回。
2.最低报价及时间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本次网上价活动结束。
3.意向供应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供应商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供应商本人的行为,由意向供应商负责,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供应商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网络报价系统。
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供应商应在报价期内及时出价。
九、免责条款
9.1出现以下情况,****集团智慧采购平台、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1.1意向供应商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9.1.2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9.1.3意向供应商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
9.1.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com)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