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已委托信****设计研究院****公司承担《绿色液体生物质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绿色液体生物质燃料项目
建设地址:**省**市**高新技术产****工园区内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国通坤诚(******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39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绿色液体生物质汽、柴油各100万吨、绿色液体生物航煤(SAF)100万吨的生产、贮存、输配基地(项目分一、二期建设)和清洁****中心,拟总用地900 亩。力争打造国通零碳生物能源国家级产业生产、****园区****工厂。一期计划投资5.8650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绿色液体生物燃料车用汽油10万吨、柴油30万吨、绿色液体生物航煤1万吨,用地210亩,建设期10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何思宏
联系电话:189****9808
电子邮箱:****@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8-****3847
电子邮箱:****@qq.com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
请见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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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