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06月12日 14时30分 至 2026年06月17日 14时30分 |
| 苏老师 |
| 010****0630 |
| **** |
| ****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市**区方庄路2号 |
| 2026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
| 比选 |
|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
| 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该项目为响应“接诉即办”保证及时解决百姓出行缺少路灯问题,通过市民热线12345、中心热线****1234;代表提案;政协建议;以及设备巡检等多种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能够经过审批,并能够在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期间完成实施的路灯设备增装工作。 监理服务单位负责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工作。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
| **** | 项目名称****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方庄路2号 | |
| 2026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 ||
| 比选 | ||
|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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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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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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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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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为响应“接诉即办”保证及时解决百姓出行缺少路灯问题,通过市民热线12345、中心热线****1234;代表提案;政协建议;以及设备巡检等多种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能够经过审批,并能够在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期间完成实施的路灯设备增装工作。 监理服务单位负责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工作。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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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老师 |
| 010****0630 |
| **市 |
| 苏老师 | 传真|
| 010****0630 | 公司名称|
| **市 | 公司电话|
| 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