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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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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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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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参考价格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服务分类 其他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
报名起止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06月12日 14时30分 至 2026年06月17日 14时30分
苏老师
010****063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
****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其他
****
财政性资金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市**区方庄路2号
2026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比选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该项目为响应“接诉即办”保证及时解决百姓出行缺少路灯问题,通过市民热线12345、中心热线****1234;代表提案;政协建议;以及设备巡检等多种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能够经过审批,并能够在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期间完成实施的路灯设备增装工作。

监理服务单位负责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工作。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其他
**市
****财政性资金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市**区方庄路2号
2026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比选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参选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请各参选单位报名成功后完整填写《比选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文件领取表》中载明的比选文件接收电子邮箱。

请在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比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3)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该项目为响应“接诉即办”保证及时解决百姓出行缺少路灯问题,通过市民热线12345、中心热线****1234;代表提案;政协建议;以及设备巡检等多种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能够经过审批,并能够在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期间完成实施的路灯设备增装工作。

监理服务单位负责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工作。因项目内容随机发生,故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项目附件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苏老师
010****0630
**市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苏老师
010****0630
**市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2
招标公告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设备增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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